《分子科学学报》
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副主任邓中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香港“修例风波”演变为社会动乱,充分证明香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治问题,不是有些人所谓的“选举制度要不要民主”“民主步伐快一点还是慢一点”的问题,而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退让的余地。
完善选举制度就是要运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所具有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决定权,阻断反中乱港势力体制内夺权的通道,其与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一套“组合拳”,将釜底抽薪,有效治理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种种乱象,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
完善选举制度也是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总体部署的重要一步,是“一国两制”在实践中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这次完善选举制度的重点是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进行调整优化,并且赋予其新的职能。除了可以继续选举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之外,还有权选举产生立法会部分议员,并参与立法会所有议员候选人的提名。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构建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使香港的民主步伐走得更加稳健。
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区所有的制度机制都建立在这一宪制基础之上,所有的制度机制及其运行都要符合这一宪制基础的要求。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或者违反甚至损害这一宪制基础,相关的制度机制就必须作出修改、进行完善。
近年来,反中乱港势力利用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破坏香港的宪制秩序和有效管治。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这既是全国人大的权力,更是全国人大的责任。
现行选举制度的缺陷和不确定状态是香港社会高度政治化或“泛政治化”的“催化剂”,反中乱港分子登堂入室之后肆意操弄政治议题,有些反对派议员滥用立法会的议事规则,采取“拉布”等手段以及一些不正当手法,阻碍甚至瘫痪立法会的运作,严重掣肘香港特区政府施政,造成了巨大内耗。
完善选举制度之后,无论是香港特区政府还是社会各界人士,将有条件集中精力抓经济、谋发展,破解住房难和其他突出的民生问题,推动香港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顺畅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升香港的国际竞争力。香港有望从此摆脱政治争拗的羁绊,走出政治“泥沼”,实现良政善治。
如何界定“爱国者”?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邓小平同志曾经有过经典论述,爱国者的标准包括: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国家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
“港独”分子、“揽炒派”以及那些挑战国家根本制度者不能算作爱国者。不能允许不爱国的人,特别是反中乱港分子再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治理架构,不能允许反中乱港分子继续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会的议事大厅里面,一个都嫌多!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中央强调“爱国者治港”,不是说要在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活当中搞“清一色”。反中乱港分子和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不能简单划等号,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里面也有爱国者,他们将来仍然可以依法参选、依法当选。未来,香港立法会的民意代表性会更广泛,不同的是可能再也见不到丑恶表演的议员、肆意拉布甚至大打出手的议员。
全国人大决定是否会影响下一届香港特区立法会换届选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决定的第9条明确规定,该决定是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的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开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工作。修改后,香港特区将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尽快修改香港本地具体的选举法律。只有这样,香港的选举活动才能依法依规顺利展开。香港特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修改后的附件一、附件二和本地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行决定什么时候来举行下一届立法会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