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科学学报》
【欧洲时报靖树编译】2016年9月3日夜间,伊涅丝·马达尼(Inès Madani)和奥奈拉·吉利格曼(Ornella Gilligmann)在巴黎圣母院附近一条街上企图引爆餐厅拥挤露天座旁的一辆装满煤气罐的汽车,因燃料选择不当,才未导致致命爆炸,此前分别被判30年和25年徒刑。马达尼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6月7日,特别重罪法庭维持了对其的初审判决,但给予了马达尼一段假释期限。
在法庭作出判决前,她保证自己已经“改变”,并以“忏悔者”的身份出现:“今天,我不再是五年前的那个人了”。她还表示自己“(真诚地)对案件感到后悔”。
其律师普列西(Daphne Pugliesi)和布泽诺(Tewfik Bouzenoune)向法庭请求考虑她的年龄和供认事实的良好态度等因素。
总检察长波滕西涅(Guillaume Portenseigne)则认为,马达尼仍然“远未去激进化”,并且“完全无法想象”她“会为未遂的大规模攻击而被判处不到30年的监禁”。上诉判决虽然维持了马达尼的30年刑期,但同时规定其中最低服刑期限为三分之二,这意味着她在服刑满20年后可申请假释。
(编辑:夏雨)